甲方:
乙方:
事由:甲方经X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接收经营管理。对技术改造,转产钾肥等产品。在技改过程中需将拆除下的废旧钢铁进行销售,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这批废旧钢铁卖给乙方。择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时间大约在二〇XX年一、二两个月内完成此项业务。
二、价格以当时的市场价进行交易。
三、重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进行结算。
四、自签订合同二日内,乙方支付甲方预付款定金,第二批在收购之前支付,长退短补。
五、本合同签字盖章,并交付预付款后生效。乙方违反第四条,本合同即作废。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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