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购宝乐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规划红线图及附件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
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
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1.1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免租期。)
在本租约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归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商议后以书面订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租赁单价为第一至第租赁年度每季度万元。
3.2第3.1款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月、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本合同所称“租赁月”,均系指免租期满之日次日起,向后推算,满1个月为“租赁月”。
3.3从乙方开业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且甲方
应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发票。
3.4若第3.3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则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向对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 的水、
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具体公式为:水费=实用水吨数_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电费=实用电量_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由乙方在收到相关部门付款通知后由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3
第五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转租权和使用权,并保证其所承租的房产业主确实拥有
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
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5.2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5.3甲方明确知晓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连锁超市经营,并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
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用作该用途。
5.4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四十八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四十八小时后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5.5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 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连锁超市经营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因故中断(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或甲方可控制以外的其他原因除外),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在水、电或空调中断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水、电或空调中断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另外,乙方有权进行恢复上述技术条件所需的一切维修, 该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上述技术条件于中断后的连续达十四天仍未恢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5.7 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协助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
5.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的摆放场地等,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9 甲方同意将房产交由乙方按照连锁超市经营统一标准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甲方同意无偿提供乙方如附件 招牌、广告位置图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并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绝对畅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5.10 无其他连锁超市竞争:除非与乙方预先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在此合同期内,不论有否收取代价均不可在房产所在物业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提供与连锁超市经营相关的服务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物业内经营本条所约定服务项目。
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应按乙方前一年营业额的5%按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由乙方直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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