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责、权、利分明的原则,就大溪河服务区水井施工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地点: 。
二、钻井工程及单价,暂定钻井深为米,钻井分二个阶段进行:
1、从地面到米为第一阶段,单价为元/米;
2、从米—米为第二阶段,单价为元/米;
如果 米以后水量达不到要求,还要加深价格另议。
三、付款方式
设备进厂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12000元作为施工材料费,剩余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场水、电、路三通及住房,提供院内地下管道与电缆等地下设施,供乙方施工时使用。
五、钻井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定位,乙方采用XY—150岩心钻机施工或成井、洗井、抽水、计算水量。
2、采取心钻井工艺施工下入Φ130mm,PPC给水塑料管,根据地下含水情况下相应的实管及花管,长度按地层完整度而定,原则上确保成井工艺的手工艺质量终孔,孔径视地质构造成而定。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机械、孔内、人身三大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以上各条款双方不得无以违背,该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X月 日 X年XX日 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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