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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优秀教师个人工作计划

2024-05-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中职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计划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以系部为单位对中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全面贯彻鲁政发(20xx)49号文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指示精神,科学界定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主要是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坚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

  借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已经形成的部分)。自20xx年9月开始山东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了56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任务,全面启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评价制度变革,着力开发以能力为本位、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推进理论实践一体化、做学教一体化,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参与开发学校有227所,参与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教师达3000余人。我校既有牵头专业又有参与专业,请设法与相关专业的学校联系,予以借鉴。

  中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是教学计划中的核心部分,无论如何改进,必须统一到我院该格式的规范要求之内,若有异议,及时提出商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3、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4、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二)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等必修课和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公共必修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也可根据需要开设其他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

  专业技能课程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突出专业技能课程地位,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要从第一学期开始就逐步开设专业技能课程。

  每个专业都应确定相应的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训环节,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部分予以重点列示。在相近专业教学计划编写或相近课程要求上,务必注意口径上的一致性和专业上的特殊性。有开设先后要求的课程,要按顺序排列。

  涉农专业要突出涉农课程的设置,要有涉农的专业技能考核,至少要开设3门以上的与涉农专业技能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

  (三)内容要求

  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4、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5、教学计划进程表

  6、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分配表

  7、实践教学安排表

  8、证书结构表

  9、成绩考核

  (五)学时要求

  总学时是指学生学习期间的理论和实践全部课时,含在校期间的全天实习、校外顶岗实习、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课时,不含考试课时。按我院每学期19周减1周考试,周学时一般为28(整周军训、教育、顶岗实习按30学时)计算。三年学制的总学时约为3000—3200;二年学制的总学时约为20__—2100。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可根据不同专业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一般德育课、体育与健康开课2学年,每周2学时;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因考证需要,开课1学年,每周2学时;语文开课1学年,每周2学时;数学可在需要的专业开课1学年,每周2学时。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德育和体育课要开全开足,文化课可根据专业需要尽量压缩或穿插在专业课中适当补充其需要的文化基础内容。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校内实习和定岗实习的时间,定岗实习安排1学年。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应占总学时的90%,选修课为10%。

  (六)学分要求

  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二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10。军训、社会实践、顶岗实习、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

  四、任务安排

  中职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制度。中职部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指导督促,负责审定印制。基础部(会同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统一确定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求,并审定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情况。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的中职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组织工作,要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专业教研室要组织经验丰富的老师编写和集中讨论定稿,综合科要指导监督并保证本系部相近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稳定性和大体一致性,系部主任要审核审批。收交后由中职部报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执行。各系部综合科长、教研室主任必须全面掌握本系、本教研室的专业教学计划编写内容和进展情况,必要时应直接参与编写工作。凡参加编写的各级领导和具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鲁政发(20xx)49号文,全面理解此次修订的要求和具体做法,在广泛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方可着手进行,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中职教学计划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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