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建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主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地点:本合同建房位为 。
二、承包方式:包清工。
工程内容:楼房基础,建筑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土建部分的轻工及部分施工工具;不包括水暧电的安装。
1、房屋总面积为 平方米。
2、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其中包括木工、石基础、挖槽、打桩、地下排水管、进水管、渗水井、楼梯、阳台、雨罩、上扒泥、排瓦、室外保温,地角线,{厨房及厕所全部粘瓷砖}),工程总价款为 ( )元。
三:工期
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施工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和场地。施工期间若有外界因素干扰施工,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要及时供应建房所需要的材料,不能耽误乙方的施工,配合乙方及时完工。
3,甲方要增加新的建筑要求,或更改原设计项目要经甲乙双方协调同意。
4,付款方法:建房途中二层封顶时付款60%,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甲方不得拒付建筑工程应付的承包费。
5,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时完工。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内容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质量
2、因乙方施工不善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修正,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责任概与乙方无关,若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
六:房屋验收交付
房屋整体施工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付,房屋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工程总价款,乙方交付房屋。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总工程费的 % 元。
2、由自然无可抗拒的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如乙方无故终止施工,给甲方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约定
3、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4、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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