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的未成年人的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依据上级,我校决定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四至六年级学生
二、评选标准:
小学“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一)在家庭:
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如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忧,利用空闲时间帮父母做家务等。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自己穿衣、书包、收拾房间、刷碗、洗小衣服等;
3.要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如不挑吃穿、不乱花钱,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等。
4.正确的使用电脑、络,不沉迷于电视、电脑络。
(二)在学校:
1.尊敬师长。如见面行礼、专心听讲、认真作业等;
2.友爱同学。如互帮互助、多宽容、少计较等;
3.言行文明。如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护环境等;
4.关心集体。如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等;
5.讲究卫生。如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书本整洁,不乱扔废纸、脏物等。
6.爱护公物。如保护墙壁、标语,爱护门窗、桌凳,爱惜扫帚、垃圾斗、垃圾桶卫生用品等。
(三)在村里:
1.守护村里道路,遇到废纸、脏物主动捡起,至少做到不乱扔垃圾。
2.遵守社会公德。如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帮助他人等;
3.遵守交通规则。如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等。
4.爱护村里各项设施、标语等,爱护群众各项财产等。
三、评选办法:
1.让学生自评,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达到该标准。
2.班内同伴间。
3.教师家访进一步了解、确定。
4.如有重大助人等特殊事迹可直接认定。
四、奖励、表彰。
1.事迹宣讲,提升能力,扩大影响。
2.借助家长会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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