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海上交通事故,进一步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委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其中11月26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周,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强化协同共治,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群体、重点车辆、重点船舶,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宣教工作。坚持条块联动,调动媒体力量,线上线下同声,发动群众参与,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共识。
四、宣传重点
(一)普及安全常识。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客货车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防御性驾驶、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以及冬季雨雪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和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航行和避险机制普及。
(二)警示曝光案例。重点针对“三超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行为,阐述违法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三)宣讲严管措施。集中宣传和报道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执法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交通安全宣传月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和省、市有关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分析形势背景,阐明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和义务,强化“预防为主、宣传为先”意识,把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具体环节。
(二)发动各类媒体宣传造势。各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渠道,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通过交通安全宣传片、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要加大隐患曝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主题活动。要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提前策划组织,梯次推进实施。加强部门合作,在道路水路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船、渡口渡船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集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志愿劝导等方式,掀起宣传活动高潮。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结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及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精选制作一批违法事故案例类教育警示材料,通过“微信微博”推送、短信发送、派员上门授课等方式加以广泛宣传,要联合对辖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所属客货运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高营运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要曝光一批隐患突出企业和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要及时掌握本地天气变化情况,提高安全预警能力。特别是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及时发布提示警示信息。
(六)夯实农村宣传教育阵地。要集中宣传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客)、乘坐超员车、“黑包车”、无牌无证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强对货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劝导和处罚,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