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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药买卖合同

2020-10-0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因客户需要,委托甲方加工若干种农药(附后)销售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必须做到:

  一、所加工的农药“三证”要确保齐全,来源正规,必须经得起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网上查找,标签内容要与网上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凭当地执法部门罚款收据)。

  二、所有原药和溶济要确保真实不假,原药按乙方要求的含量不能少(按折百计算)。否则,(一)要退回所加工的不合格农药(已售给农户的甲方要退款给乙方,由乙方退回农户)。(二)甲方要负责乙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倍的赔偿款(按甲方所销售的货款计算)。(三)律师费、起诉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

  三、所加工的农药如出现结晶、沉淀、二年内自然干少等未例举列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甲方仍按第二条款的约定给乙方退赔。

  四、计量要按国家计量法执行,瓶贴和箱贴要正规,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做到:

  一、按双方约定付款。

  二、所加工产品如甲方确保了本合同约定的成份和含量,乙方不得退货。

  三、以上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经济纠纷由乙方签字代表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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