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承包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共同遵守,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条款:
一、 乙方自愿承包,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安全生产等管理事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实行,另乙方工人工伤.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经营权同时解除本合同)。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①厂房租金甲方与乙方各承担50%租金。主要设备和配套设施有甲方提供。②原材料(乙方业务原材料除外)、办公用品、饭堂设备有甲方提供。小型手动工具及劳保用品,正常产品一切磨损件和机器维护费用及水电均有乙方承担。乙方要保管好甲方提供一切设备,不得私自转移.变卖.转包如有此事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
三、 员工必须遵守厂规,遵守法律,做到爱厂如家,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精通工艺、工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厂为客户贡献力量。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私自动用甲方仓库的材料,如有需要要通知甲方,要甲方同意才可以使用。如未经甲方同意使用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双倍的材料款。在外面安装人员不得私自向客户及产品用户探讨产品价格。现场如果增加项目,要及时向甲方通知有甲方定价,乙方不得私自定价。如乙方私自定价,收费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查明属实,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请乙方退场不再支付乙方已经产生任何加工费用。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部门处理。
五、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个月30号(阳历)对账,帐目无误后甲方要在次月10前结算70%加工费给乙方,留30%年底(农历)结算。年底结算时甲方要从30%扣留人民币叁仟元作为乙方向甲方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双方终止合同后的一年。如乙方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未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归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甲方客户反映有质量问题,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维修。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没有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保证金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疑问。
六、 在生产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不一致的观点或考虑不周的,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不健全的地方可参观有效的合同法参考解决。
七、 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场或要求提前结清加工费及工人工资,同时甲方也不得以无理由的情况要求乙方撤场或终止合同,如一方违反以上要求,必须付给另一方人民币 壹 万元作为违约的赔偿。
八、 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生产周期,按时交货,绝不擅自挑单,但甲方必须保证材料供应齐全,如有生产造成误期不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材料等造成的误期,甲方承担。
九、 本合同附件1.甲方生产要求,2.定价表3.乙方与合作人合作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日期: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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