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化县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承包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
3、 工程造价:约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总承包。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实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开工和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合同工期,依据国家工期规定,本项目有效工期300日。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争取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发包方和监理方的监督。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签字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于基本建设项目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部分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作为依据,工程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甲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完毕。
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对新建项目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出现返工或延误工期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如达到优良工程,甲方按工程总造价____%给予乙方奖励。
六、结算方式
1、本合同工程按实结算,结算执行《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20xx预算定额》。湖南省如有新的水利水电预算定额执行新定额。
2、人工工资和材料调差执行湖南省最新相关文件和安化县定额站季度文件。
3、本合同工程结算按上述定额下浮%(人工工资不下浮)。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乙方进场三日内拨付开工项目造价 %作为进场费。待乙方完善临时设施三日内,甲方拨付开工项目的造价%作为备料款,以后按月进度的75%拨付进度款。由此类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施工项目总造价的%,余____%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按国规定执行。 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金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组织乙方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工作;协助乙方选择工程建设的临时设施场地;准确提供施工使用的水准点和标高控制点;提供施工地段的地质资料,图纸和施工时用的电源、水源;委派驻工地代表协助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及技术签证,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时向乙方下达变更通知;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办理报建、开工许可、场地临时设施拆除等相关手续,确保正常施工;负责解决乙方民工居住场地和施工材料存施地,做好安全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施工;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时间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月进度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书及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讲究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隐患,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他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工或履行合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如期开工、竣工、工程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按((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金一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先交____万元生效,其余____万元乙方接到书面进场通知书后,七日内交清,此款在进场四个月退还,不计息。
3、合同生效之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