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此表由专人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图示清晰,界址明确。由镇土管人员初步审核后,报镇。
2.每户只能享受一处不超标的建房用地,建房用地包括居住用房、附属用房建筑占地、庭院、家前屋后少量绿地等,其中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否则按超标用地处理。
3.此表五式二份,一份存县国土资源局,一份存镇(场)土管站,由镇(场)土管站按此审批意见转开用地通知,申请人凭用地通知领取《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申领《土地使用证》。
东民房 镇字 号
如东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审 批表
申请人:(章) 审核人: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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