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性别: 年龄:
临港社区为加强卫生管理,提高社区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动(务)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9个月,即自20xx年4月1日起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 合同性质;权利与义务:
1、签订劳务合同的乙方原则上仅每月领取相应劳务报酬,但因保洁工作的特殊性,网格定位在城市干道的(甲方提供劳动工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待遇)。但不享受个人养老保险待遇。
2、网格定位在其它道路和区域的保洁员按包干责任制执行,甲乙双方根据包干路段具体情况自行协商报酬。注:(包干责任制是指:甲方仅支付乙方每月固定报酬。甲方不提供乙方劳动工具、不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享受以上待遇的前提是做好甲方规定的相关工作,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资和待遇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保洁员的工作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保洁员保洁区域按网格定位划分,凡在保洁员网格段内的街身份证号码: 电话:
3、本辖区大件路属重点保洁路段,凡用眼能目测到的区域均属该路段保洁员责任范围,路两侧的护栏每半个月必须擦洗一次。
4、环卫公共设施的清洁(含果皮箱,垃圾(坑)库)街道护栏等,与公共区域牛皮癣(含墙贴,杆贴、横幅广告以及文字喷涂广告)等的清除。
5、乙方必须保证在上下班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让道路车辆通行,注意冬夏防寒防暑,防止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6、乙方必须着保洁专用服装上岗作业;未着保洁员专用服装上岗作业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日工资,发现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务)合同。
7、乙方必须按时上班保洁,不得无故旷工或请假;请假半天向甲方管理员请假,请假一天以上须报社区主任,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
8、乙方应认真按标准检查责任区内垃圾库、转运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运作情况,同时按《罗汉镇(高坝厂区)环卫保洁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责任区域的环卫工作进行自查。
9、乙方保洁路段按网格,区域划分确定后,保洁员之间不得相互串岗、代岗、换岗、换休。用于保洁的工具在上班之前必须准备妥当,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0、乙方不得酒后从事保洁工作。保洁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11、注重文明礼貌,不与居民、门店业主及过路行人发生争吵。
12、认真履行保洁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3、保洁员岗位职责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条 工作时间:全日制,实行区域责任承包,清扫保洁实行
一日两扫,其余时间为保洁,具体清扫时间为:夏季上午7时30分前、下午18时前,冬季上午8时前,下午17时前。
第五条 劳务报酬: 元/月,由甲方根据保洁员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月10日前。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保洁员岗位职责规定,未向甲方及时提供劳务或者其提供的劳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六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必备的劳保服装、保洁用具。劳务期限届满或劳务关系解除后,保洁员离岗时,必须无条件的将保洁用具、劳保服装等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劳务期间,保洁员不得无故旷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须提前向社区负责人请假,请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劳务报酬;乙方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人临时代班,代班人员工作期间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保洁员的奖惩办法
1、保洁员实行奖优罚劣制,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评为优秀者,可按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若全年累计3次被评为最差保洁员,甲方给予扣发浮动工资作为惩处。
2、每月按镇整治办通报的考核结果与保洁员工资进行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保洁员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对被通报或被扣分的路段责任保洁员,则按情节给予扣发该路段责任保洁员当月一定数额的工资。
3、乙方履行工作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扣发20元-50元/次的工资惩罚:
(1)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按时出勤,替岗、换岗,串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者。
(2)利用工作便利,向商户或居民索要清洁费用者。
(3)上班时未着保洁专用服装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达标或
(5)责任区域内垃圾房(池、箱)、果皮箱周边不清洁整齐,绿化带内与行道树下有成片或成堆未清扫的白色垃圾或杂草杂物的。
(6)向责任区域外清扫,向雨水口、下水道、绿化带、高边坡倾倒垃圾或路面抛洒物不及时清扫者。
以上情节经甲方三次说服教育仍不改正者,甲方可给予乙方辞 退或除名处理。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劳务期限届满。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无故缺岗累计二天以上或因保洁不到位受到镇、社区点名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6、乙方不愿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
7、乙方因不服从甲方规范管理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8、乙方因不能按时或保质保量达到劳务要求,经甲方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第十条 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用品,若乙方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工作要求从而发生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同意在工作期间若因自身患病造成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或其它非乙方故意造成的意外(违法犯罪行为除外),由甲方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理赔。因伤未能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因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解除时,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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