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阶段(考前3个月以前)的复习应以法条和教材为主。具体而言,对于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等无法条支持的学科,当然只能以教材为复习对象。而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国际私法等几个学科的前半部分(总则部分)也有一些法学理论需要掌握,所以也需参考教材,但对于其他学科部分,应偏重于以法条为主。现行司法考试的“教材”也好,“辅导用书”也罢,“应试指导”也罢,统统都属注释法学著作。注释法学著作的最大特点即在于它以解释现行立法规定为己任,所以如果考生法学功底较好,直接理解法条无问题,那么对于司考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学科的复习而言,抛开教材直接复习法条并无什么不妥。但个人认为,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借助辅导机构的名师课件和讲义。我当时经朋友介绍,联系了法律教育网,报了一个特色班,全程高清视频,省了不少时间,也省了不少银两,呵呵!最重要的是提高了复习效率,效果也相当不错!
2.第二阶段(考前1~3个月)应以法条和试题为主要对象,二者的
大致时间之比可为5∶3,其余时间放在教材的复习上。试题主要指历届真题。对于广大司考朋友而言,一定要将作答、理解、消化并能举一反三地运用最近几年的司考真题放在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和对待。听一听法律教育网名师的授课就了解其中的奥妙了。实际上,对于任何考试而言,复习、作答、理解历届真题都是极端重要的。法律敎育网整理
3.第三阶段(考前1个月内)应以试题与法条为主。在最后一个月内,除了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等极少数学科的复习要使用教材外,其他学科复习的一条“黄金法则”是远远抛开教材,而专心于自己在前一阶段复习期间发现的不懂的、还未记牢的、易犯错误或易混淆的和不能灵活应用的法条上,当然也要辅之以充分的高质量的辅导题,以查漏补缺,加强记忆,并增强实践经验与答题感觉。法条、试题和教材的复习时间宜安排为4∶5∶1.
总括而言,在教材、法条、试题三大件的关系上,法条是处于核心与灵魂地位的,“司考很大程度上就是考法条”。建议考生在复习中也一定要重视法条的复习。但谨记一点:千万不要死记硬背!要知道:司法考试划定的内容包括150余个法律文件,1万多个法条,以及300万字左右的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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