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楼房;居住面积平方 平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月日起至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现金/季支付,另付一个月押金,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暖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 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只准做居住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房屋租金;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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