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屋后2.6米*11米加建二层主体,框架结构,墙体为24墙,部分为24红砖砌筑,里外抹灰一遍。屋前2米*11米地梁与一层地面做平。 拆除屋前面原主体部分,甲方负责全部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乙方负责全部人工费用及生活费用,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4总工期: 天
1.5开工日期:年月日。
1.6竣工日期:年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1.7合同条款:本工程总造价(小写):
金额大写: (注:最终结算以实际竣工工程数量为准)。
第2条 付款方式
1 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2 工程进进度款:结构工程主体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3 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第3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甲方应在乙方送交验收资料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在乙方送交验收报告一周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在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
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需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第4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经人民法院裁决。
第5条 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6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乙方收到竣工结算款、交付竣工工程,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留:副本份。
第8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发包方: (章) 承包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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