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属的在坡尾公路旁的两块鱼塘和鱼塘旁边甲方所属的水田的小部分(从鱼塘外边起2.5米的水田面积,今后可能用作楼梯用地),共以28800(贰万捌仟捌百)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该鱼塘及小部分水田面积的转让费后,该鱼塘及小部分水田的使用权归乙方永久所有。
二、 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鱼塘及部分水田面积的转让费共贰万捌仟捌百元人民币给甲方后,甲方将该鱼塘和该小部分水田面积的使用权永久转归乙方所有。
三、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四、 附加条款:
今后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发出该鱼塘及该小部分水田面积的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出该鱼塘及该小部分水田面积使用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转让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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