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家长:
您好!
4月5日是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按规定清明节假期具体安排: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学生于4月7日(星期二)返校上课。
二、活动安排及安全事项:
(一)结合清明节对孩子进行热爱祖国、缅怀先辈等传统教育。教育孩子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努力完成学习知识、锻造品德、强健身体的重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二)清明节期间,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香烛及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严禁乱砍林木行为。倡导上山扫墓祭祖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新风。若发现火灾等火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抢险行动,遇有自发扑救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加以阻止,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和意识,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要求孩子不得到建筑施工场所或闲置地块玩耍,不得到水边嬉水、玩耍,不得私自下水游泳;教育孩子遇有同伴落水,在没有绝对安全把握的前提下,不得轻易下水救人,要学会呼喊路人或抛绳索及应用小木棍施救等常识;家长在孩子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与监管。
2、做好卫生教育工作。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发现流行疾病症状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告知班主任。
3、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车上路,骑车不违规带人。不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注意用电安全、防火安全。不玩火,不乱拉电线。同时要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等防自然灾害侵害等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己防范意识及自救能力。
5、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教育。教育子女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意识,提高子女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人员、陌生人交往,不和“武疯子”嬉戏,未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过夜;防止坏人敲诈、拐骗和绑架。牢记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6、如学校告之家长学生旷课、逃学,家长应及时寻找,查明原因教育孩子返校上课。如发现子女有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极早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
7、加强公共秩序教育。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严禁子女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娱乐场所。不抽烟、不吸毒、不喝酒、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看黄色音像和书籍。
最后,希望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要求,和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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