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保监厅函〔20__〕461号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保险中介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总结20xx年保险业发展情况,部署201x年保险发展工作,保监会定于近期在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x年1月20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三、参会人员
(一)保监会领导及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各保监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保监会机关及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的会长和秘书长、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主要负责人;
(五)保监会直管保险总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六)其他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七)外资保险公司总经理或中国区负责人;
(八)保险中介公司代表;
(九)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
(十)专家学者代表;
(十一)新闻媒体。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在京西宾馆统一安排代表住宿,其中公司代表的费用由公司自理(现金或支票结算)。
(二)请各单位于1月19日下午14:00-19:00,持此通知或此通知传真件、复印件到京西宾馆西楼大堂报到。
(三)请各单位于1月7日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地区和国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保监会办公厅,其中集团公司统一报名。
(四)请各保监局1月15日前将参会领导的航班号、车次等报办公厅行政处。保监会将根据航班、车次情况安排接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X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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