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借用乙方身份办理购车、注册登记及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不具备贷款购车条件,以甲方名义于__年__月__日以贷款方式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名称:__,车牌号码: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乙方为实际车主,系所有权人,甲方仅为名义车主,乙方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全部所有权益。
二、乙方承担购车款首付及全部贷款以及因购车发生的税、费。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车辆,按时投保车辆保险、年检等车辆所有人应该履行的一切法律、法规义务。
三、乙方违法、违章行驶导致的扣分、罚款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车辆或许可他人使用车辆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此牵涉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在车辆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将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未办理车辆过户前,乙方不得转让、赠与他人,如需转让、赠与应经甲方同意。
五、甲方不得将该车为自己或他人担保债务的履行进行抵押、抵债,或声称此车系自己所有的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
六、由于该车登记在甲方名下,如该车辆被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司法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