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我局即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负责,从监督检查科、会计管理科、企财科等相关科室抽调了六名业务骨干,还聘请了县人民银行会计科科长、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注册会计师组成两个检查组。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6月13日,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违法使用白条子(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贪图省事,应该使用正式发票入帐的也用付款凭证等白条子入帐,从而诱发了偷漏税行为。
2、票据报销不规范。有些单位的票据报销没有经办人、用途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有个别的付款凭证没有领款人签收,取得的凭证无付款人名称等。
3、个别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主要是总帐不全,明细不明;帐表不符,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与明细帐中的收入总额相差16.5万元;经实际现金盘点,该单位白条子抵库9.2万元;同时,x1年度会计报表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工会帐簿不规范,没有依法设帐,使用的票据随意性强,管理工会会计帐簿的往往是不懂会计业务、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5、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拼凑了几条,敷衍检查;有的单位是几年以前规定的制度,许多内容已严重滞后或过时,已根本无法与目前的形势相适应。 对于本次检查中被查处的单位,我们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认真整改。同时我局还将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法情况,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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