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兹证明,性别,——年——月——日出生,系我单位(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年薪。他(她)将于年月日前往中国台湾旅游,我司担保其在中国台湾期间遵守中国台湾法律,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继续在我司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签名:
公司章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电话:
公司地址并加盖公司章:
开具日期:
开具签证在职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封规范,完整的单位证明,能对你的签证申请起到加分作用。所以在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事项,才能更顺利拿到签证哦!
1.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英文各一份。中文版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正式的语言版本,英文翻译版附在中文版后面,以方便使馆领事人员阅读理解。
2.在职证明内容需要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可以是人事部的部门章,也可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需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职证明需任职6个月以上,如不足6个月,需补上前一职务的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调任期需在3个月以内。
5.如果是组团签证,同一单位的申请人要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
6.如果申请人是负责人自己,则需要其他负责人签名,本人签名无效。
7.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四张,并加盖公司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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