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___,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出。
二、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X18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5000元人民币,由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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