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五项机制
一是完善人才选拔引进机制。学校在人才选拔引进中,深入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按岗选人,择优聘用、合约管理制度,建立了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政策和程序,提高人才引进层次和质量;对学校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采取更加灵活和特殊的政策加大对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和引进力度。
二是优化人才使用开发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学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分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服务人员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完善配套制度,推进人员管理模式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使用制度,健全和推进分类岗位设置与聘任制度、人才培训进修制度、高级专家延退和退休人员返聘制度等。
三是强化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学校进一步规范岗位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品德、能力和业绩综合考察,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制度,以岗位履职考核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津贴发放、职务晋升与聘任制度。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建立公平公开、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具有引导激励作用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建立完善职员晋升通道,规范晋升条件、程序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职员晋升常态化。
四是健全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学校进一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努力完善校内分配方法,使之与岗位聘任制度相配套,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的薪酬及福利待遇。进一步完善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或成绩的奖励制度。
五是建立人才交流配置机制。建立人力资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机制,不断规范和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的任职和工作要求,逐步建立教师及各类人员的转岗和退出机制。发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在人力资源管理配置与利用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吸纳各类外部人才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待聘、落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二、全面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六条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党委行政定期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实行人才队伍建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人才工作在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
二是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治学治教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务评审委员会指导咨询、审议评价的重要作用,健全专家教授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和学校重要活动的制度,落实专家教授在教学科研中的管理职责和主导作用,定期组织教授读书班等学习调研活动,不断提升专家教授治学治教的能力。
三是努力强化人才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人才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健全优秀教师及师德师风先进评比表彰制度,建立师德师风评议问责制和学术道德规范监控机制,将评议监控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不良和学术道德不端“一票否决制”。
四是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化进程。实施“人才队伍国际化计划”,快速提升学校教师的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和学术水平。鼓励骨干教师出国(境)深造和合作研修,组织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分批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实施“海外智力引进计划”,努力引进具有国外经历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才采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校内兼职等形式,通过灵活聘用、柔性引进、提供合作项目经费资助等方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五是逐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校采取争取专项支持、增加预算编制、调整经费结构等措施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师资培养经费、人才引进经费、出国培训经费、干部培训经费等。在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团队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中按比例列支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各学院从切块经费和其他收入中列支师资培训、学术交流等人才培养专项费用。
六是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落实各学院各部门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修订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学校人才信息数据库。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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