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投资人(以签名为准)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泛娱乐产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方式
全体投资人出资以成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的形式建立投资平台,各投资人认缴金额或份额以签名栏确定的数额为准。具体形式由作为投资人之一的方X先生具体论证后确定,并通知其他全体投资人。
二、投资方向
泛娱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动漫、游戏、网络直播及相关延伸项目。
可投资于平台运作负责人设立的相关实体企业或产业项目,但运作负责人应确保相关资金运用的独立性、合理性,不得损害本协议投资人的权益。
三、投资平台运作
若采用有限公司形式,则公司由方X先生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并根据本投资协议负责相关运作;
若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则由方X先生作为无限合伙人,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由方X先生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本投资协议运作相关投资事项。
四、投资交纳
全体投资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认缴的投资款,款项暂先支付至方磊先生个人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待投资平台设立后转至以投资平台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方X先生应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全体投资人决定解除本投资协议的,方X先生应及时向各投资人(无息)返还相关投资资金。
五、全体投资人的配合
全体投资人应配合方X先生完成投资平台的设立,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成立有限合伙,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形成相关决议等事项。
全体投资人对所投项目清楚、了解;只要投资平台运作负责人无恶意、或无故意侵害全体投资人权益的行为,其他基于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因素发生的收益未如愿、无收益,甚至亏损的情况,全体投资人各自自愿承担。
六、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投资人可协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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