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平果县二栋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2#楼泥工砖砌体工程任务委托给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主体工程砖砌体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部分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主体为钢筋混泥土框剪结构
总建筑面积: ㎡
工程地点:
第二部分 分包内容及总要求
一、分包范围:
1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中所包括的全部砌体、(除屋面女儿墙和建筑面积之外)。混泥土工程以及与其相关的配套工作。如:湿水、承包范围内所有物流转运装卸、预制过梁的制安(包含二次结构,如:圈梁;过梁;阳台、厨、卫反边;)
楼层上泥工相关材料的合理节约利用;及时清理施工完后的楼面、地面(工完料清);
2、补砌施工预留洞、外架连接杠预留洞(所有预留洞)。
3、预留洞口的封闭达到防水要求。
二、分包方式:
甲方以包人工、包机具(本承包范围内的一切用具、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发包(由于工序搭接一时无法安排工作,由班组自行调整。
三、分包工期要求:
1、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工期安排,工作时间按现场项目部规定执行。
2、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进度要求。
3、赶工不另行增加费用。
第三部分 经济条款
一、 分包单价及计量:
1、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按楼采用建筑投影面积包干(同一楼层内重叠面积不重复计算),结算单价:±0.000以上(砌体)按 元/平方米(大写 : 元/平方米);。单价中包括:工伤费、工具用具、停歇窝工、防寒防冻、防暑降温等费用(不包括税金)。
2、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3、乙方垫资从施工到顶板,甲方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结付工程款 80 %。,主体封顶后按结算给乙方 90 %结算,其余10 %在抹灰竣工验收合格 一 月内付清余款。
第八部分 附则
一、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工程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四、 本合同一式 分,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盖章) 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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