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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