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前期管理不完善或不愿意构成用人单位对工龄“自认”,在没有明确要求情况下,采用了模糊描述,直接写在公司任何职务,于某年某月某日离职,避开入职时间说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xx年x月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x月x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感谢您给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感谢您给了我一个能与一群出色员工一起工作的机会,感谢您在我们共同工作的这段时间给予我的支持与鼓励!
我希望学院领导能给我这次机会,作为贫困生中的一员,我相信自己会将这次资助利用在自己的学业上,让自己的素质、修养、文化得到提高,做一名优秀合格的大学生,将来为社会服务,为祖国效力。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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