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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2021-11-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教体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和相关精神,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各校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各校园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和延伸。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领导机构

  组长:

  安全干事:

  办公室:

  成员: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①研究决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对策,审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②开展一般、较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在教体局领导下开展重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③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中协调与乡镇、村委的关系。

  ④领导全系统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⑤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四个业务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1.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监测预警,协调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2.四个业务工作小组:

  ①救援及疏导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②事故救护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联系医院、伤员抢救及运送。

  ③善后及后勤工作小组,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及事发学校行政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家属安抚和保险赔付等。④对外联络小组,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

  五、运行机制

  1、预防。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求,严格落实任务清单,切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预测和预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突发学生溺水事故预测、预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应急报告。当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后,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人数、简要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校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报告,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恶性发展。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及时赶往事发地或事发学校,协助、参与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恶性发展,并教体局、乡镇政府报告。

  (二)应急响应

  接到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报告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1.中心学校校长带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事发学校或事发地,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对事发学校或事发地做出具体指示,责成学校事发现场负责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协调事发学校与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4.请求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三)指挥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中心学校和事发学校或事发地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障应急通讯畅通,统一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和若干个业务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与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

  4.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措施保障事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向县教体局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事项和工作建议。

  (四)应急结束。

  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机构确认学生溺水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即向县教体局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教体局同意,应急预案终止实施,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即告撤销。

  七、后期处理

  1、现场善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发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留证、现场清理和处理,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台账,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维稳工作。

  2、保险赔付。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主动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和联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落实保险赔付工作。

  3、事故调查。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统计人员及物资损失,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送交县教体局。

  4、执纪问责。在学生溺水事故充分调查取证且事实、责任清楚之后,依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进行执纪问责。

  八、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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