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更名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我司将于x年11月1日启用新公司名称:“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二.公司更名后,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保持不变。但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请于汇款前与相关担当确认以上信息。
三.自x年11月1日起,原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各类业务专用章将停止使用。
四.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原“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均有“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通知!
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x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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