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切实改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共同发展。现将我院自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以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近年来,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了班子会议,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也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院办公室主任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精神文明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工作一起抓,从各个方面调动院系干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参与性。
二、加强宣传力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干警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宣传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我院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和目的,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各方面的服务质量,从而使干警更加深刻了解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和目的,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参与到具体的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
(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有针对性的抓好思想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增强合力,为建设和谐单位提供思想保证。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文明劝导活动,着力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把道德教育融于道德实践中,加强干警文明意识,引导干警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三)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开展《刑法》《刑诉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力度,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一直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中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工作的开展,要求每个干警都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抓好先进典型学习。
召开座谈会组织院机关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两位年轻战士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爱人民、爱国家的崇高精神,切实提高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深化对苏知斌、王志军等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注重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作为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
二是在院机关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全面查找各个岗位的风险点并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岗位权利谋私。
三是积极组织院系统干警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参与竞赛活动进一步深化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使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和相关党纪条例的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认识,为深入推进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四是结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治理慵懒散问题和“挂包帮”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教育,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指导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心下,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今后的精神文明工作中,还将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将业务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创建之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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