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维修及配件需求方): 签订地点:
乙方(维修及配件供货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机及相关设备进行维修、提供相关配件。
第二条 乙方方保证其具有维修电机及相关设备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维修电机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 电机及相关设备维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
第四条 更换配件:
1.配件更换可能会影响电机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提供更换配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配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配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电机及相关设备的生产商在西安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应自行雇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配件。
5. 更换配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乙方退还甲方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电机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五条 交付
1.甲方将需维修的电机及相关设备告知乙方,乙方协同甲方确认后自行取走。
2.维修项目完工后,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确认维修项目和更换配件明细。交付时间:维修项目完工后3日内。交付方式:乙方将维修完工的电机及相关设备移交给甲方。交付地点:陕西化建设备制造公司院内。
第六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来进行维修的验收工作。
2.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 保管义务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电机及相关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次合同维修费用合计总金额; 整(¥**元)
第九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十条 保修
电机修复后,在正常的使用环境下,对于该电机的同一故障,乙方提供3个月的保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乙方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质量、服务无纠纷,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三条 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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