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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022-07-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罗奇,男,25岁,共青团员,20__年7月参加工作。该同志平时工作负责,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20__年4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该同志平时工作中主要负责处理公司纠纷案件、为党委会议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上会议案及规章制度评审会上会制度出具法律合规审核意见书、日常普法宣传等工作。

  20__年6月,公司法规部在线上开展了“合规联络员及项目经营人员普法培训”,该同志作为宣讲人以“疫情期间合同履行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并获得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__年8月至20__年11月,该同志前往集团公司法规部参加“联合培养活动”。在此期间,作为诉讼代理人成功协助集团公司法规部取得“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诉阳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集团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案件的一审胜诉。同时在工作之余,罗奇认真复习备考,于20__年一次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及主观题考试。

  此外,在公司合规工作中,该同志坚持从源头防控风险,避免在公司生产经营的过程产生不必要的纠纷。20__年5月根据公司业务类型的独特性,如存在厂家直采或采购优化等原因确无法使用的特殊情况,组织各经营单位全面梳理合同文本的使用情况,并对32个非中国中铁合同范本组织了集中评审,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予以控制。

  在公司纠纷处理工作中,该同志先后作为公司诉讼代理人为公司处理了物资公司与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数起案件。其中主诉案件主要是通过起诉后做诉中财产保全迫使被告主动要求和解;被诉案件则是通过寻找原告提供证据中的.瑕疵,并在开庭时向裁判者提出,从而降低对方当事人的胜诉信心,使其转而选择与我司进行和解,放弃除本金外的其余诉求。目前该同志已成功帮助公司追回欠款及避免损失共计约454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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