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全校教职员工要同心同德,齐抓共管,决不能掉以轻心,要警钟常鸣,要常抓落实,要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有效保障校园安全,分工合作,责任到人,争创平安和谐校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职责。
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负责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的领导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和保护等工作,在重视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制度的落实。要求各分管中层人员及班主任、体艺组、任课教师及后勤人员能各司其职,管好自己的面,管好自己的线,管好自己的点。学校安全由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执行人是直接责任者,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过错责任。
二、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工作。
学校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全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组织及有关人员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
1、值班老师要早到校、迟离校,经常在课间巡视各班情况,及时阻止学生可能发生的打架斗殴现象,及时解决学生间的争端。加强护校工作,尤其是夜间,除了照看校产外,要注意检查各场所,防止校外不良分子混入,杜绝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偷盗公私财物事件的发生。对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及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2、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晨间谈话和班会中加强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等,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运用表扬和批评相结合的方法,搞好本班安全教育活动。对午膳生尤其要重视教育检查,保持清洁,预防传染病发生。对本班的电器及线路要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德育线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检查。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强调九个“不准”:不准带小刀来校,不准课间剧烈活动,不准吵架,不准擅自游泳,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欺侮本校同学,不准毁损公物,不准敲诈同学,不准爬围墙校门,不准攀高显能。加强警校挂钩,坚决打击侵犯人身安全和损坏财产的违法现象。要建立完善规范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4、传达人员负有护校责任,要坚守岗位,上课期间平时不准学生出大门,对来校的校外人员及车辆,要主动询问来校原因,并及时登记。学校门卫管理员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请假的学生须凭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请假批准单,方可放行离校。外来人员须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但在上课期间拒绝来访。对滞留校门口及学校周围的校外闲杂人员要密切注意,劝其离开,有重大问题及时告知校领导。
5、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电器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使用和保养同步进行,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牢靠。同时教育学生自觉爱护校产。
6、体艺组要每周检查好运动器材的安全状况,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上好课,安排好活动,要和学校德育活动、团队活动、班队活动相结合,丰富校园生活。要始终搞好“两操两课”,“一小时阳光活动”,降低近视率,提高体育合格率。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时一定要向学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7、偶发事件首见责任制。学校内发生的偶发事件或者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每个教师都有责任承担起阻止、汇报、救护的责任。不论何班学生、是否任课、是否分管,发现学生的危险、错误行为或有害于学校的人和事,首见老师都应迅速处置,马上汇报,召集人员解决,学校每位教师都不应推诿、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如果发生因没有尽职的事故,首见教师要追究责任。
8、任课教师课堂负责制。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本班学生的教育教学、偶发事件的处理、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学困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特之以恒。课内发生的事件一般由任课教师自己处理,任课教师不便处理的,班主任协同处理。
校长兼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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