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市林业站:
20xx年部门预算业经市财政局批复(宁财预[20xx]56号),现将批复的预算通知你们(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规定办理。年度中正常增人增资等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追加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二、坚持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数据统计表》中所列“20xx年预算数”实行总额控制,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市财政总量预算与单位预算双重控制,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由市财政集中管理、总量控制,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下达预算资金。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基础核算工作。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年终基本支出结余市财政全部收回;项目支出结转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结转一年;连续两年执行进度偏低的项目预算,下一年度预算要做相应压缩,或者取消安排。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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