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关于拆除长沙市雨花区高桥雨花农村合作银行玻璃幕墙事项,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2、配合乙方将施工工作面交给乙方。
3、提供地面临时安全防护所用材料给乙方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
7、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存二份、施工单位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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