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金岩中学总务处(以下称甲方)经考察商定,学校食堂的部分蔬菜由 (以下称乙方)供应。现就有关问题订立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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