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贵州省威宁县龙场镇树舍村至田元通村水泥路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以下几点:
一、甲方将部位路肩及路面混凝土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乙方自带所有电动工具及运输工具、灌车、人工等。
三、质量要求:混凝土为C20路肩墙,路面为C30,路肩墙,密实、保满、光滑平整,路面振动密实、拉纹、切缝。
四、承包单价:路肩墙按立方计算,每立方85元,路面混凝土(含电费)。
五、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合格的80%付款,余款20%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清总款。
六、双方责任:甲方保证材料到位,乙方负责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一切经济损失,如途中退场按完成合格50%清退出场。
七、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必须管好施工人员,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安全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隐患,乙方及其它劳务人员所有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施工现场额外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拟定,不纳入合同范围内,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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