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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合同范文

2021-12-0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

  乙方(业主):

  乙方所购买房屋的房号为:

  为规范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相关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管理细则

  一、乙方保证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一律不

  得施工;19:00点后施工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以确保小区安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高考和中考期间等其他特殊时间段,甲方有权调整施工时间。

  二、装修期间,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

  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装修期间,甲方将派人员按本协议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施

  工人员必须服从监督管理。如发现违规装修,甲方人员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而造成他人损失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及其他一切责任。

  第二条装饰装修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禁止一楼住户下挖地面。

  二、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不得挖槽、切割、

  砍凿承重墙和柱,不得凿穿阳台隔断板,以及毗邻房屋共用之隔墙。

  三、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总体负

  荷不超过住宅使用中的约定。

  四、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

  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机房及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乙方拆改以上附属设施时,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

  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如因违规装修造成的渗水、漏电、断电

  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责任及费用损失。

  五、卫生间、厨房均已做好地面防水层,装修中禁止在地面防水层上打孔,

  以免破坏防水层,导致毗连层渗漏,如有破损需重做防水处理,并需进行

  24小时闭水实验,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厨房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除空调外挂机等必要设备,防盗网等不得在外墙悬挂。

  七、禁止违反消防规定进行装修,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施工现

  场禁止有明火源。

  八、禁止高空抛物、装修垃圾严禁乱扔乱倒。

  九、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房屋内,不得阻

  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场所。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

  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必须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在装修中不损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坏,当事人必须赔偿损失。

  十三、无论什么时候,不准在公共场地内进行施工;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县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一、装修必须严格按照以书面审批的图纸及说明进行。

  二、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守低压用电规程和管理公司有关规定,电线必须

  要保护在阻燃塑料套管内。

  三、为了保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相邻业主的安全,乙方安装防盗网须到甲方

  处登记,由甲方指定统一样式的防盗网,并且要符合甲方安装规定。

  四、乙方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甲方指定

  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外立面冷凝管、线必须规范安装,以保持物业外立面整齐美观。

  五、楼房外墙面已做保温处理,乙方如需安装空调,必须在固定处做好防水

  处理,以防发生渗水现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

  六、所有外墙、房顶、阳台不许安装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

  装修不能伸出公共走廊、窗台、阳台。

  七、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重量较轻和干式结构的材料,列如:空心板、GRC 隔板,如果是木框架或板墙,必须要涂上防火漆;所有木制吊顶必须涂上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八、任何施工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铺装地板时应保护好暗敷的水、暖管道及配电线路。

  九、所有发出的噪音、震动声的工程,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其他时间不得扰及其他业主。

  十、室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作闭水渗漏实验,确认无渗水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十一、甲方保留以上有关内容的修改和补充的权利;乙方如对上述任何一项有疑问,请向甲方管理处咨询。

  第四条防火责任明细

  一、消防工作重于泰山,本物业执行“谁装修,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二、乙方防火职责范围为:一切因乙方装饰装修工程,所能引起事故的防火

  消防区域及隐患。

  三、乙方防火职责为:

  1、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防火安全。

  2、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安全。

  3、认真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消防规定。

  4、协助甲方保护好本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爱护消防器材。

  5、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检查、上报本区域装修工程,纠正处理本区域的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为。第五条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约定竣工验收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由工程、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有施工方承担。

  第六条装修保证金

  一、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每户20__元。

  二、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

  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因装修所造成的房屋损害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连带

  承担一切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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