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山市6所高校之一的在校学生(包括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
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比赛纪律,迟到或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选手参赛顺序由各领队抽签决定。
参赛事项: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应青年特点和时代精神。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因作品侵权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如果发现有抄袭作品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比赛舞种不限,主要包括 街舞、民族舞、现代舞、国标舞、健美操等。
4、参赛方式可以是独舞或群舞,个人(团体)不限报一个项目。
5、参赛选手均自带伴奏(MP3格式)。
评分标准: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 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2 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
3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
4 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5 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风采。
6 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7 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
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8 所带动的观众气氛。
注:分别是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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