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汽车贸易中心:
我公司于年六月六日向贵公司原业务一科购买附有商检合格证的日野fc16sa型六吨卡车15辆,发票两张,号码为0671012,0671022,于年六月二十三日交货,九月中旬正式投入营运使用。该批车使用后,陆续发现前,后轮内侧胎不规则锯齿形磨损,以内侧内边缘为甚。经有关技术专家及广州市公安局第七检测站检验,认定此批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原供货资料标准不符。我公司已于十一月初暂停止使用。为此,特向贵单位请求: 一,于本月三十日前,派员前来检验质量鉴证等问题;
二,重新按质论价,赔偿经济损失,或退货。
希贵公司讲求信用,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我公司共同协商解决上述商品的质量问题。
附件:
一,购车发票两张
二,广州市公安局检测站检验书。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路号广东省公司汽车队。
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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