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时期〉的通知》(梧民政党委[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所“”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按照上级部署,我所与局机关、救助站、福利医院共同帮扶一个贫困村(苍梧县沙头镇大片村),在职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使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村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一)“单位包村”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在局党委书记林桂良的带领下,协同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包村单位同仁及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文章的同时,狠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要通过帮助基屋党组织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干部包户”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3.帮提供服务。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和军休老干部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抓,带头开展帮扶,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十次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按照“帮扶不添乱、指导不包办、为民不扰民”的要求,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珍
副组长:张林、柴砚
成员:赵朝康、邓伟标。联络员:张林
(二)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单位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人员,明确相应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尽管目前我所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我们采取办公费挤一点,职工和军休干部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建立台账,规范管理。要建立定点扶贫档案。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创先争优,营造氛围。定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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