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部按照省分行人事处和市分行党委的部署,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经过半年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选拔,继续深化干部任用制度。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进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多岗锻炼,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是对全行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XX年初,在去年年底对支行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市分行党委对全行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调整涉及全部16个支行,10个市分行内设机构,42人次,其中,5名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通过调整交流,进一步优化各行领导班子结构,使班子整体合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面向全市农行招聘副科级干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经市分行党委研究并报请省分行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方式,面向全市农行招聘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应聘资格为XX年确认的全市农行科级后备干部。参加竞聘人数达57人,市分行党委通过资格审查、演讲答辩、考察公示等一系列公开公平竞争,6名同志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全面落实了会计主管委派制。一是通过组织竞聘、民主推荐及考察,每个支行向市分行各推荐了2名会计主管,市分行从中确定了16名,并将其上收市分行管理,委派到各支行开展工作。二是3月份,市分行面向市直网点公开招聘了17名市直网点会计主管,在此基础上对所在市直网点会计主管都按要求进行了委派。委派会计主管上收到市分行管理,编制挂靠市分行计划财会部。
二、不断完善,切实做好劳资工作。
劳动工资管理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为规范和完善我行劳动工资管理,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我部积极探索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从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继续完善工资分配方案。
鉴于省分行xx年度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尚未下达,我行在一季度制定了“效益优先、保障基本”的分配政策,基本工资为员工档案工资的80%发放到人,不参与考核。全行一季度共分配绩效工资150万元(不含科级及以上干部),工资计划按人头分配到各支行,只在本行内部分配,按完成比例分配,剩余部分纳入下期。考核项目为各项存款、经营收入、清收和到期贷收回率等四项,权重分别为4:3:2:1。支行行长绩效工资按本行员工平均数的两倍分配,副职按行长的80%。市分行机关部室经理(主任)的效益工资为全市支行行长平均数,副职为正职的80%。市分行一般员工为副职的80%。科级干部绩效工资计划单列,不占员工的绩效工资。全行一季度共分配效益工资1320579元,其中最高为八里湖支行,人均990元,最低为德安支行,人均313元。
(二)调整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内退人员生活费。
一是调整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调整的人员为xx年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共有507人。参加这次调资高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低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4元。
二是调整了内退人员生活费。1月份,对我行450名内退人员调整生活费,每人每月最高增加38元,最低增加28元,全行共增加11697元。5月份,再次调整426名内退人员生活费,同时取消企业年金。每人每月最高增加150元,最低增加90元,全行共增加58580元。通过两次调整,内退人员每月共增加70277元生活费,人均月增加165元。
三是增加了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根据文件精神,我行共有33位离休干部(其中1人为建国前工人)参加这次生活补贴调整,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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