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出现任何人身、 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 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 与他人冲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 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 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 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签署 《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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