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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生日快乐,我决定于x年x月x日x时举办生日party,邀请各方好友前来参加。
为便于识别身份,要求每位参加party的朋友右手持红包,左手或持鲜花,或持蛋糕(巧克力也行)或持美酒,切记,无此标记者,扫地出门。
参与者除给寿星的礼物外,还需缴纳会务费。本着不赢利的原则,只收取成本,每位只收会务费人民币九百一十五元,有违此例者,除没收礼物、补缴会费外,并处会费一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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