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X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始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工作。具体休假规定如下: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范围:
1、工作满一年期限的正式员工可享有7天带薪年休假。
(二)、年假安排方式:
1、员工需提前提出休假的申请,写好年假申请单后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岗位具体的工作情况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根据所在部门的、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任何部门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年休假应在每年春节开工前休完,不允许跨年度休假,不能累积之前的年休假。
4、如公司临时有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中止、调整员工正在进行的休假,员工应以工作为重,予以服从。
特此通知
深圳市X有限公司
二零xx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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