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的生活环境,让公司员工生活便利多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洗衣房的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员工洗衣房的管理。
(二)机械部负责洗衣房洗衣机的维修。
(三)服务员负责洗衣机的日常维护和监督员工遵守洗衣房的规定。
第三条 洗衣房的规定
(一) 员工洗衣房开放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晚上:18:30-22:30。
(二)用洗衣机洗衣服时,要按正确使用程序来操作(放好衣服和洗衣粉后 盖上洗衣盖 开启电源开关 开启启动开关 分钟洗好 洗衣机会自动关闭电源 取出衣服后 盖上洗衣盖)。
(三)洗完衣服后及时将衣服拿走,不准乱丢衣物鞋袜在洗衣房的下水道,违者罚款30元。
(四)洗衣机在工作时,严禁打开洗衣盖,违者罚款30元。
(五)遇到洗衣机故障而不能工作时,不准私自拆开机盖维修,请通知综合服务员,综合服务员登记并上报综合部负责人,综合部联系机械动力部进行维修。
(六)不得故意拍打、用利器刻划等损坏洗衣机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300元的处罚。
(七)衣物清洗前,请将口袋内的杂物(如打火机、香烟、螺丝刀、指夹刀等)清理干净后再放入洗衣机内进行清洗。
(八)洗涤脱水桶没有完全停转前切勿将手伸入桶内! 以免身体受伤。
(九)请绝对勿将煤油、汽油、香蕉水、酒精等或沾有 此类物质的洗涤物放入或接近洗涤脱水桶!有发生爆炸, 火灾的危险。
(十)请勿洗涤雨披、自行车罩、羽绒制品、弹力制品 等防水性或易浮起的衣物!以免在洗涤或脱水时可能会引起异常振动或损伤衣物。
第四条 本规定自洗衣房开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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