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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作协议

2022-01-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公平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商场招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相关内容与方式

  1、自签订合同日内完成市场调研工作,相应的策划方案交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预付乙方¥ 万元,乙方带团天内进入现场开展招商工作。

  2、招商工作完成 % ,甲方支付佣金至 %。

  3、招商工作完成 % ,甲方结算余下佣金。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

  (1)安排乙方招商人员住宿。

  (2)安排乙方招商人员小汽车一辆

  (3)安排招商办公场所(具网络,电话,传真等常用办公设备)。

  (4)安排招商客户的对接及招待。

  (5)为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有按时按协议付款的责任。

  2、乙方责任:

  (1) 乙方组建人(附详细人员表)的专业招商团队人员。

  (2)乙方以专业水准进行招商,不得有违背甲方意愿的工作外行为或损害甲方招商工作的形为。

  (3)乙方以专业操守进行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招商,运作及内部商业机密。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专用招商费用及场所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5)乙方工作时间不以正常8小时计,以工作为原则,24小时保持正常通信联络及所需客户沟通。

  (6)乙方有义务根据自身专业培训和指导甲方委培招商及工作人员。

  (7)乙方有义务示范商场管理程序及协调商家入场,辅佐甲方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8)招商时间周期计划为 年月 日 至年 月日;如需特殊情况,延迟招商时间周期至年 月日。

  三、招商相关程序与条件

  1、客户所缴付的物业租赁之定金由甲方财务部门收取,乙方代表甲方并指导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与客户(承租方)签订《租赁意向书》。

  正式租赁合同由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负责签订,租金及押金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2、现场建立本项目的招商中心,招商中心由乙方派人接待和管理,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天内返还甲方。

  3、客户正式签署《租赁意向书》并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后,乙方对于该面积的招商代理工作即告完成,如客户出现毁约等现象,乙方将协助甲方按《租赁意向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四、双方的权责与其他约定

  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招商所需的文件文书。

  (2)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在本代理合同执行期间与乙方代表进行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或造成具体的工作失误与经济损失。

  (3)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全面与准确的提供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所需的招商决策和现场各项支持条件。

  (4)甲方应及时按本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策划设计、招商代理费。

  (5)因乙方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未能保质保量完成本代理合同规定的业务而造成甲方巨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相应合同款项。

  (6)若因本项目合法的手续不全、相关决策不及时、工程拖延、招商场所与设施不到位;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修改等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得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

  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策划与招商工作团队并尽职尽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代理合同规定的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时间计划提交本项目策划、招商和管理方案,并根据甲、乙双方最后确定的执行计划进行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乙方应信守双方认定的招商价格,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以任何形式的折扣。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司及本项目资料和图片图纸不得泄露给他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后(两年内),乙方应为本项目的策划方案、信息及由此获得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乙方因自身宣传需要而采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片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5)乙方参与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的非业务交通费用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承担。

  (6)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五天内返还甲方。

  五、合同的终止、变更、违约责任和其他

  1、合同的终止、变更、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在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随意更改或终止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或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提前天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更改事宜并解决完合同遗留问题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3)在确认乙方完全无能力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工程或付款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任何情况下在终止本合约时,甲方须支付乙方于实际工作期间的费用。

  (5)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甲方决定将项目整体转让(包括甲方自行整体出租出售),则乙方已收取的策划设计费不予退回;乙方可撤回现场的项目操作团队。

  如停滞后项目重新启动,甲、乙双方就启动或合同延期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后,相关代理工作可继续执行。

  2、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合同附件的方式确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执行中若有任何争执,须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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