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分局党总支:
1、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成立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2、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1天,全体党员每月学习2天。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4、分局班子和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廉洁从政,不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罚没款收缴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适用规定,不发生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现象。
6、行政处罚继续按照《行政处罚操作办法》的规定,先由科室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分管领导请示预告,最后由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做出处罚决定。
7、坚决打击辖区内煤矿建设和生产中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8、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9、每年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10、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做到组织扎实细致,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11、完善权力运行程序,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限定自由裁量范围,遵照办理时限。
12、完善干部选用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任。
13、贯彻落实《国家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管理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继续推行监察员定期轮岗、异地交流的制度。
14、事故调查和行政处罚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力求实效,结案率达100%。
15、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定期进行谈话,每年每人谈话不少于一次。
16、通过制作简报、发放文件、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和口头传达等多种形式把上级的法规、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煤矿企业。
承诺人:
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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