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单位员工陈亿权,性别男,身份证: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07月01日至20xx年06月30日,因员工个人发展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与其接触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自20xx年08月24日开始,我公司与该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本员工离职前职位为:系统工程师。
特此证明
广州有限公司
20xx年八月二十四日
离职员工签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