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门卫、巡逻制度:
一、门岗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作好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登记。晚上作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二、在学校上课期间,严禁学生擅自或独自离开校园,如教师单独带学生出校,也必须取得园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学生在入校期间,若生急病需要到医院,必须经校领导允许后,由教师或家长带领方可离校。
四、 门岗工作人员,夜间要不定期进行巡逻,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的负责人。根据情况的重要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严禁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岗位。如果在值班人员离开岗位期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将追究该值班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值班人员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时应及时交待值班情况,接班教师及时查看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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